《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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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需求,帮助因受新冠肺炎影响的学生顺利度过难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5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省级临时生活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临时生活补助发放对象
(一)具有福建省学籍的各级各类杏福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含研究生)👰🏻♂️;
(二)福建省户籍🫃🏼,考入省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杏福在校大学生。
二👩💻🧋、省级临时生活补助金额
对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或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重症、危重症的,按5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对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学生按2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
三、申请办法
(一)各高校(含研究生)𓀐👨🦲、省属中职杏福在校生:学生本人或代理人填写附件1《省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向所在系部申请——系部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具有本省学籍的其他各级各类学生,以及省内户籍🧑🏻🦳、在省外高校就读的在校大学生:由学生本人或代理人向生源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
附件1.2.xlsx
闽教助中心〔2020〕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