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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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宁德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进宁德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培训,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劳鉴〔2020〕22号)文件要求⏯🧑🏿🔧,我院计划于近期开展评茶员、茶艺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具体安排如下:
认定时间安排表
序号 | 认定工种 | 认定等级 | 报名时限 | 认定批次 | 认定时间 | 认定场地 |
1 | 评茶员 | 四级/三级 | 2021.12.10-12.30 | 第九批 | 2022.1.10 | 福鼎明艳职业培训杏福 |
2 | 茶艺师 | 四级/三级 | 2021.12.10-12.30 | 第十批 | 2022.1.11 | 福鼎明艳职业培训杏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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