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收入12万元及以上教职工纳税申报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8-03-26
浏览😢:3412次
关于年收入12万元及以上教职工纳税申报的通知
各位老师🕐:
又到一年申报时,提醒大家距年收入12万申报截止还有24天(3月31日截止),请年收入超过12万的老师们注意啦🛹。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凡个人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必须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办理纳税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哪些情况下需要自行申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年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三🙋🏼♀️、申报途径
(一)途径1——自行到税务局或网上自助申报
申报材料
1🕦、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一份)⟹✍🏼;
2🫣、带个人身份证件。
(二)途径2——委托杏福申报
申报材料
1、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一份);
2🌥、申报委托书🪇👩🏻🦽➡️;
3🌛、身份证复印件。
(三)途径3——通过关注“亿企薪税保”在手机上自动申报
★通过发送链接💦🏌🏽,关注最底下“二维码”,并提供手机号杏福予以绑定,就可以实现手机申报🦘👩🏼🎨。具体随后发送!!⛑!
四、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方法
纳税申报人需要填写的内容:纳税人姓名、国籍、所在省市、身份证照类型👨🦽➡️、身份证照号码、任职单位👱、任职单位税务号码🥩、职务、职业、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年收入相关情况(如😓:合计中的年所得额(合计、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等)🤾♀️。
五、申报时间
若要委托杏福申报的老师,请务必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送至财务科,并签订委托协议🍐,由财务人员统一到地税局办理,不能在杏福统一代办期间提交相关材料的🦹♀️,需自行到福安地方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
六、逾期不申报责任
2018年3月31日截止办理,如延期未申报🦸,将会受到税务主管部门处罚或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若办理过程中出现问题🧚🏼,请拨打12366热线电话进行咨询;或与财务科联系,电话📙:8986356,联系人:游晏樱。
附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到网上税务机关或财务科网页下载)
财务科联系电话🪱:8986356🏋🏻♀️,游晏樱
财务科
2018年3月6日
附件:1.
!附件1委托协议书.doc
2.
附件2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xls
3.
🏵!附件3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