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差报销填报《出差期间用餐、用车情况申报单》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8-06-01
浏览:3782次
各系部➙、部门:
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交纳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等事项的通知》(宁财行〔2018〕6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出差审批单”和“出差用车👨🏼🦰、用餐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相分离,进行分别填报。“出差审批单”继续使用以前样式,从6月份开始报销时要填报“申报单”。为更好的服务师生,“申报单”可以在“财务科—常用下载网页”中下载打印A4格式的,也可以报销时直接到财务科现场填写A5格式的“申报单”。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财务科
2018年6月1日
附件⛪️:出差用车、用餐申报单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