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宁德市委反腐办重申“九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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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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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委反腐办重申“九个严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12月26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切实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重申和强调九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海鲜🐶、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刷、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
4、严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等💶🙇🏿♂️;
5👨👩👧、严禁以举办茶话会、团拜会🫷🏼、联谊共建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3️⃣、赠送礼品;
6、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
7、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参加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8、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9、严禁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通过专项督查、开展暗访🚶🏻♂️。严格追究责任,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