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福娱乐平台 -《杏福精彩不断》与您一起成长!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生管理,维护杏福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杏福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杏福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杏福全日制在校生。
第三条 杏福给予学生纪律处分,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坚持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的原则🤽🏽🔷。
第二章 处分种类和运用
第四条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学生,视其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及认识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五条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期限分别定为6个月🐕🦺🚞、8个月、10个月🍞、12个月,自处分决定书下达之日算起。处分期限期满👍🏻,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各系审核,撤销处分按系、学生工作处(部)、杏福三级分级处理,撤销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由各系批准🧏♀️,撤销记过处分由学生工作处(部)批准,撤销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由杏福批准⚜️,可以解除处分;有突出表现者🐗🚚,可以提前解除处分👩🏻🔬。
第六条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杏福发给学习证明✡️,并须在处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离校👼🏼。档案由杏福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按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逾期不离校者,杏福将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杏福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的,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六)违反杏福规定,严重影响杏福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杏福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三章 违纪行为和处分
第八条 违反考场纪律者ℹ️🤟🏼,按《杏福娱乐平台 -《杏福精彩不断》与您一起成长!考试考场规则》执行。
第九条 偷窃财物(含私吞公款🪮、冒领他人汇款、包裹等),未达到公安部门立案标准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偷窃金额达到公安部门立案标准,或被刑事拘留的,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经公安或保卫部门确认有作案行为👳🏻,但作案未遂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包庇偷窃者💛,销赃、买赃🏊🏼♂️、窝赃者🖐🏿,或为偷窃者提供住宿或其它方便者♐️,视情节轻重比照偷窃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条 对打架斗殴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1. 肇事者(即用语言挑逗💧,或以各种形式引发打架肇事者)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
未动手打人,但已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动手打人者👩🏿⚖️🍫,给予记过处分💁🏽;
打人致他人受伤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 策划者
策划他人打架并造成事实者,给予记过处分🧏🏽♂️;
打架后果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聚众打架并造成事实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纠集校外人员到校内打架并造成事实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3. 打架者
先动手打人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致他人受伤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4. 参与者
参与打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打架双方任何一方参与者达三人(含三人)以上👔,视为聚众打架,每人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致人伤者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非正常劝架⇾、起哄、挑逗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 持械打人者🦣⭐️,视后果程度,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6. 一人犯有两款以上行为者👦🏿🏃🏻♀️,分别裁决🗿,加重一级处分🧖🏻♂️。
7. 打人致伤者,除给予相应的处分外,均需赔偿受害者的医药费、营养费等其他正当费用,如不按期缴纳赔偿费用,给予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第十一条 故意破坏公共设施🧼、财物者,除责令其照价赔偿外,所破坏的公物价值在100元以下(含100元)者,给予警告处分;101-300元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01-500元者,给予记过处分;50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再犯者🏋🏽♀️,按上述规定加重一级处分💢。
第十二条 擅自离校(按实际课时计)或旷课者🧏🏼♂️,按下列规定处分;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10学时者,给予全校通报处理;达到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达到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到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达到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达到75学时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三条 住校学生无故迟归或未经请假夜不归宿或擅自租住校外,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 学生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有以下情形者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定处分。
1. 以强硬态度或威胁手段逼迫另一方与其谈恋爱并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 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或者在异性学生宿舍留宿的🧶,根据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批准留宿外人👩🏻🏭,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3. 观看淫书🙍🏽♀️、淫画🧑🏻🍳、淫秽录像片等淫秽制品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4. 制作✍🏽、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并报公安部门处理🍀。
5. 其它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者🧔🏻♂️,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五条 禁止学生擅自到江♦︎、河(包括溪源河)、湖、海及其它非正规游泳场所游泳。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若发生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六条 学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违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学生不得在校内打麻将📶🧑🏽🦲,违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七条 对扰乱👳🏽♀️、危害杏福娱乐平台治安秩序行为者,按下列规定处分:
1.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杏福内进行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违者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 违反国家、杏福有关消防规定而引起火灾,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 凡在宿舍违章用电、用火(包括点蜡烛等)不听劝阻者🦐,除杏福将违禁物品收缴代为保管至学期结束外,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或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4. 在宿舍及其走廊🧙🏿♀️、教室等地方焚烧垃圾🏌🏿、废弃物等,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 在学生宿舍楼饲养宠物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6. 在杏福娱乐平台聚众喧哗、起哄🧑🏿🎓、摔瓶子等影响杏福娱乐平台秩序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7. 在集会等活动中喝倒彩、怪声尖叫或喧哗💁🏼♀️、打闹者,应勒令其离开会场🧑🏽🚒🏸,并给予为首者或策划者警告以上处分。
8. 损毁、涂改杏福尚在生效的布告及相关文书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9. 酗酒滋事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恶劣影响者或事故者移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10. 隐匿、损毁或私拆他人邮件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1. 撕、割图书馆👈🏿、资料室图书、资料及其他破坏行为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作相应的赔偿💆🏻♀️。
12. 学生不得在校内吸烟,不听劝阻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3. 伪造、变造公文、印章💂🏻♂️、证件🧑🏫、证书、个人档案、学习成绩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达到个人目的的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八条 外出实习🙋🏻、实训及其他活动,不遵守实习🧏🏽♀️、实训及其他活动纪律和公共秩序🫵🏼、损坏杏福声誉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九条 采取各种手段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或对他人恐吓、威胁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二十条 违反国家禁毒的有关规定,情节轻微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触犯刑律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条例,受到司法或公安部门处罚者,按下列规定处分:
1. 被判处管制🦵🏼、拘役、及徒刑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 被处以治安拘留者𓀀🔬,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 违规违纪被发现后😨,歪曲事实或态度恶劣🥋、无理取闹或辱骂💁🏿、威胁举报、执行检查任务人员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殴打举报、检查人员者,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故意为他人作伪证🙎🏽♂️,给调查造成困难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后果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二十三条 任何校内组织、团体🤦🏽♀️、个人不得从事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情节予以记过以上处分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1. 未经许可🕴,进入杏福娱乐平台计算机网络或者使用网络资源并对杏福娱乐平台计算机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的。
2.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破坏程序的🤾🏼♀️。
3. 违反国家和杏福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登陆非法网站👍🏿,传播非法信息的。
4. 制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侮辱诽谤他人,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扰乱杏福安定及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损害杏福声誉的。
5. 法律及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给予某一级别的“以上处分”或“以下处分”,均包括该级别处分。
第二十五条 以上违纪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或达到治安处罚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处分权限和程序
第二十六条 学生违纪,各系应尽快查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并附上相关材料🤍,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由各系研究决定;记过处分各系各系根据事实🤷🏿,提出处理意见👫🏻,并附上相关材料送学生工作处(部)由学生工作处(部)研究决定;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由学生工作处(部)根据系提出的处理意见,拟出处分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议定。
第二十七条 跨系的学生违纪事件由保卫处或学生工作处(部)牵头处理🕹,相关杏福、部门须派员参与。
学生处分应具备的材料🏃➡️:
1.违纪事实的调查结果及处分意见材料
2.当事人的陈述材料
3.各种有关的旁证材料
4.违纪事实的核实材料
第二十八条 学生处分决定书应具备下列内容:
1.学生的基本信息;
2.作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
3.处分的种类、依据🧜🏽🗻、期限👩🦱;
4.申诉的途径和期限
5.违纪事实的调查结果及处分意见材料等其他必要的内容
第二十九条 学生申诉
1. 杏福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挂靠杏福学生工作处(部)。
2. 委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各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临时委员由申诉学生所在系教师与学生代表各一人共同组成🐁。
3. 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杏福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杏福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4.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限期内作出结论的,经杏福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建议杏福暂缓执行有关决定。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杏福重新进行研究决定。
5.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杏福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杏福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6. 自处分决定或复查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之内未提出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杏福或者省级行政教育部门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7.处理👩🏿🚒、处分或者复查决定书未告知学生申诉期限的,申诉期限自学生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之日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十条 学生受处分后的有关规定
1. 对学生的处分材料一式两份,真实完整地归入杏福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2. 对受处分的学生,所在系部定期考察👨🏿💼,及时帮助教育,期间没有发生违规🐎𓀏、违纪行为者🦙,可填写《杏福娱乐平台 -《杏福精彩不断》与您一起成长!学生解除处分申请表》按期解除;有立功表现或显著进步者,可提前解除。
3. 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如毕业班学生违纪受留校察看处分,学习结束时,先以结业处理,校外继续察看满一年后👈🏻,根据其本人申请和所在单位的鉴定,决定是否解除察看🤘🏿,准予毕业,换发毕业证书🕯;或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由杏福发给学习证明。
4. 违纪受处分者🙅♀️,处分期内取消各类资助、奖学金及其他评先评优的参评资格。
5. 受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或受处分一年内重新违纪的,按同类加重一级处分。留校察看期间再次违纪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但确应给予处分的👼,可参照相类似的条款作出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院学生工作处(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原《杏福娱乐平台 -《杏福精彩不断》与您一起成长!学生纪律处分条例》(宁职院学〔2005〕16号)文件废止🧑🏿🏫。